河北省教育考试院
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
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教育考试院(招生考试办公室),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,各有关高校:
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(简称高职单招),是高职 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做好 2023 年我省高职单 招考试及录取工作,根据《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 校分类考试工作的》(教学厅函〔2021〕36 号)及省教育厅 《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》(冀教学〔2022〕19 号)文件精,现就有关事项如下。
一、考试方式及考试类
(一)考试方式。我省高职单招实行按类联合考试招生方式。每个类别均设立院校(见附件 1),负责本类别的报名、缴费、命题、组考、评卷、成绩发布和录取等工作,相关院校共同参与实施,考试成绩供本类别所有院校录取使用。
各院校需制定详细考试实施方案(包含组织、报考缴费、命题、考试时间、考试形式、评卷、成绩复核、违规处理、 志愿填报、录取安排、同分录取规则、联系方式等内容),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,经审核后向社会公布。
(二)考试类划分。2023年高职单招采取统考计划和对口计划分开编列的方式进行。依据高职目录,按照 相同相近原则,将统考招生划分为 10 个大类。其中,考试八类细分为艺术-音乐类、艺术-舞蹈及表演类、艺术-美术设计类、文化服务类共 4 个类别。各类所涵盖由院校确定(见附件 2)。对口招生按对口考试的类别分为 10 个考试类。
二、报考安排及相关要求
(一)时间安排。考生(含考生)于 2023 年 3 月 6 日 9 时至 3 月 9 日 17 时,登录“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”(网址:http://hebgzdz.sjziei.com,以下简称“单招平台”)进行报考、 选择考试类,并向相应考试类院校缴纳考试费。
(二)报考要求。普通高中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任一考试 类,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。其中,选择考试八类的考生,还须选择细分类。中职生可报考统考计划,也可报考对口计划,二者选择其一。如报考统考计划,可任选考试类报考,须与该类考生一起参试、录取;如报考对口计划,只能报考本人高考报名时 所选类相对应的考试类。考试类选定后,不得更改。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。考生依据所报考试类(含考试八类各细分类)参试、填 报志愿和录取,不得跨考试类进行。
(三)缴费标准。根据《河北省发展和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的》(冀发 改公价〔2020〕1851 号)规定,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(职业适应性)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40 元。
三、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
2023 年 2 月 18 日前,各院校将教育厅审核后的招生简章电子版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招部(邮箱:pzc@hebeea.edu.cn),并通过“单招平台”上报各考试类计划总数。2023 年 3 月 15 日前, 各院校通过“单招平台”上报终分招生计划。
招生简章由各招生院校对外公布,招生计划由各院校向社会公布。
四、考试
(一)考试组织
高职单招考试由各院校负责组织实施,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前完成。院校根据本考试类考生分布情况,在全省集中设置。考生须按所选考试类的考试实施方案要求获取准考,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参试。
2023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, 可在所报考试类考试之前 10 个工作日,向对应院校提出合理便利申请,由院校确定能为考生提供合理便利内容。
(二)考试内容
高职单招实行“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”的评价方式,总分为 750 分。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、数学,每科 150 分,满分 300 分,采取笔试方式,实行客观题型机读卡作答模式进行。职业技能考试满分 450 分,可采取笔试、面试、实际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考核。涉及面试或实际操作的,小组成员应不少于 5 人,且全程录像,录像资料保存半年以上。
具体考试内容按考生类别分为以下两类:
报考统考计划的考生
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(以下简称学考)中语文和数学科目的成绩折算替代(具体折算办法由各院校确定)。没有语文和数学科目学考成绩的考生,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。职业技能考试由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 试两部分组成。其中,基础考试部分满分 100 分,职业适应性部分满分 350 分。
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
文化素质考试包括语文、数学两科。职业技能考试包括能力和技术技能,其业能力以发布的中职教学标准中核心知识为基本依据,采用笔试考试,考察综合能力;技术技能以发布的中职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,可采取笔试、面试、实际操作考试等方式,鼓励实际操作考试,充分体现岗位技能、通用技术等内容。
(三)评卷及成绩复核
各院校负责本考试类的评卷、成绩发布及复核工作,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卷数据合成、考试成绩发布、成绩复核等环节信息管理,成绩准确无误。2023 年 4 月 15 日前,公布考试成绩及成绩复核办法,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。
五、志愿填报
根据考生高职单招考试总成绩,按照各考试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,结合生源等情况,分别划定统考、对口录取控制分数线。
高职单招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,设集中志愿和一次征集志愿。考生在院校规定时间内登录“单招平台”填报志愿,每次填报志愿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 5 所院校,每所院校多填报 6 个,不得跨考试类填报。
六、录取备案
高职单招录取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,由各院校具体组织实施,实行平行志愿投档。
2023 年 4 月 20 日前,省教育考试院向各院校提供有关考生体检信息,各院校须将拟确定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“单招平台”,已完成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后期的高职单招录取。
投档前各院校须对相关数据进行完整性、一致性、合理性检查,投档数据准确。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对进档考生进行录取,并负责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。
2023 年 4 月 27 日至 29 日,各招生院校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。对不符合录取要求考生不予备案,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招生院校负责。备案完成后,招生院校依据新生录取名册向考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书。已被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(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)和对口考试及录取。
七、退役士兵招生录取
退役士兵免于文化素质考试,须参加所报考的考试类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。实行单列计划、单独划线、单独录取。
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(专项高考报名安排另行)的退役士兵,于 2023 年 3 月 6 日 9 时至 3 月 9 日 17 时登录“单招平台” 进行报考、选择考试类(考试类分为与统考招生相对应 10 个大类),并向相应考试类院校缴纳职业技能考试费。考试类选定后,不得更改。退役士兵考生须按所选考试类的考试实施方案要求获取准考,在规定时间参试。
根据退役士兵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,按照各考试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,划定各考试类录取控制分数线。退役士兵考生填报志愿时,只能填报与所报考考试类相对应的招生计划,不得跨类填报。其志愿填报方式及录取安排与其他考生相同。
八、有关要求
(一)加强组织,凝聚工作合力。各地各校要站位, 树牢“一盘棋”思想,履职尽责、协调配合。各单招院校是本校单招工作的责任主体,主要负责同志是责任人,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,要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作用,加强组织和校级统筹,院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、全程监督。各院校是本类别考试组织、严肃考风考纪、维护考试的责任主体,要统筹做好各环节工作,明确职责、任务及完成时,有力有序推进;其他单招院校有组织考试、安排、选聘人员责任和义务,要全力支持院校做好各项工作。各市教育考试要做好辖区内高职单招政策宣传、考试指导监督及有关协调配合工作。
(二)严守工作底线,试题。各院校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命题工作小组,优化命题教师构成、 严格人员选聘,合理把控难度区分度,命题质量。高职单招考试试题(包括副题)、参考答案在目考试启用前属机密级秘密。各院校要严格执行《教育考试考务保密 工作规定》及我省相关规定,落实保密责任。要在符合要求的保密印厂印制试卷,采取人技联防、一岗多控等手段,试卷运送、保管、分发、施考、回收等全流程监管,试题试卷。
(三)聚焦关键环节,严密考务实施。各院校要统筹考虑考生分布情况,合理设置考场,避免单个考生人数过多。各要围绕考试关键环节和部位,系统梳理风险隐患, 加强考试设施设备投入和更新换代。考试一般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,确需安排在其他场所的,要配齐配足身份识别、考试监控等功能设备,实现考试全程监控、全程录像,录像信息保存至考试成绩公布后半年。要规范工作人员选聘,加强考前培训和警示教育,严格执行考务各项规定,考试组织严密规范。
(四)狠抓考风考纪,严防手机舞弊。各院校、各要将防范手机舞弊作为组考。所有考场配备金属探测仪、5G 信号屏蔽器等防作弊设备,考生考试期间可能出入的场所和区域信号屏蔽全覆盖。要严格入场安检,安检前由监考员监督考生将携带的手机放入专用袋统一管理;安检时严格执行《河北省教育考试考生检查工作实施细则》要求,人物同检, 严防考生携带手机等讯通设备进入考场。要发挥监考员、视频监考员“双监考”作用,考试全程密切监视。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制止,并按规定严肃处理。考试结束后 3 日内,院校向省教育考试院高招部上报考试违规处理材料。
(五)规范管理,评卷质量。各院校要与评卷技术服务公司签订保密协议,与评卷老师、技术人员签订保密。加大评卷管理力度,严禁将手机、照相机、扫描仪等有拍照 和传输功能的设备带入评卷场所,严禁将评卷涉密材料带出评卷场所。要对评卷系统进行漏洞扫描,系统密码分段掌管;要严格执行数据备份及签字制度,认真进行成绩数据处理和校验, 成绩公布和报送准确无误。评卷后的考生试卷、答卷(卡) 等材料保存到当年年底。
(六)严格执行政策,维护录取公平。院校要制定录取工作方案,明确组织、职责范围、投档原则、录审要求等内容。要严格落实高校招生“十严禁”“30个不得”“八项 基本要求”等工作禁令。要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,规范信息公开程序,履行“十公开”要求。未完成备案前,各招生院校不得 擅自发布录取结果,不得提前寄发录取书。
(七)坚持科学,落实防疫措施。各院校、各要认真落实《新冠肺炎防控常态化下教育考试组考防疫 工作指导意见》和我省防控举措,结合本地实际,科学、 因地制宜完善组考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,落实落细防疫要求,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。请各市教育考试速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县(市、区) 教育考试及有高考考生的相关中学。
附件:
1.2023 年河北省高职单招院校名单
2.高职单招各考试类统考计划涵盖名单
转载自:河北省教育考试院